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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1 14:29:00 浏览次数: 【字体:

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和《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的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于2020年开展对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收回工作。此次结余资金收回范围为:

1. 2016年度结题项目是指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1611日至1231日,且在2017年度办理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2.  结余资金是指截至20191231日仍未使用的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逾期计财处将不再授理相关报销业务

3.  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2014年及以前年度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不在此次收回范围。

 

   详情请参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6615.htm

请各学院、项目负责人引起高度重视,结余经费如因执行不力而被收回,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责任。

科技处  计划财务处

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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