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 4
  • 5
您的位置:首页 >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四川省教育厅2024年四川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专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19 22:22:2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专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关于申报四川省教育厅2024年课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

(一)选题范围

高校:就加强新时代高校思政课建设,提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实效,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等进行研究,重点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路径、高校思政课与思政工作协同机制、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论、“大思政课”建设、思政课实践教学等领域。题目自拟。

(二)申报对象

课题负责人原则上是学校思政课教师,年龄不得超过45岁,课题组成员不超过62023年四川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专项)立项课题组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下载并填写《课题申报书》(附件 1)和《推荐汇总表》(附件2),高校申报须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202473日前将课题申报书、推荐立项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张蝶OA,课题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536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8-61800101。

(四)申报要求

本年度拟立项200项。高校青年教师专项100项(其中含四川省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结对共建提高思政课质量相关课题15项),每所高校申报不超过2;中小学青年教师专项100项,成都市不超过15项,其他市(州)不超过10项,适当向民族地区倾斜。

根据课题申报质量和数量情况,拟设立若干经费资助项目,是否服从调配为自筹项目请在《课题申报书》中注明,选择是否服从调配不影响评审结果。

二、课题结题要求

(一)课题周期为1。课题研究成果形式可为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教案讲义、课程录像、实践教学设计或多媒体课件等。学术论文须在全国性公开刊物上发表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系“四川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中心(项目批准号)研究成果”。其他类型研究成果由四川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中心组织专家评审鉴定结题。

(二)申报人所申请课题经同意立项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题申报书》的各项任务,按照相关要求,填写《结题申请表》(见附件3),高校项目经所在学校审核后报四川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中心申请结题,中小学项目经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四川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中心申请结题。

三、成果应用与推广

四川省教育厅将从结项课题中评选出一批优秀课题,对课题成果加强宣传、应用与推广,不断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

 

附件:1.四川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专项)申报书202406192224392243.docx

2.四川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专项)推荐汇总表202406192224548416.docx

3.四川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专项)结题申请表202406192225070052.docx


 

 

科技处

2024年6月19日


终审:科技处站群管理员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