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学院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成中医研究生函〔2024〕18号)、《香港资料一句爆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香港资料一句爆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国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现将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基本条件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超学习年限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二、奖励标准
1.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年;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年。
2.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档,博士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12000元、10000元和8000元,硕士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10000元、8000元和6000元。
三、基本要求
1.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科研能力显著,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临床和社会实践;
(5)学习成绩优异,英语六级成绩426分及以上,培养计划所选课程平均成绩8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所有课程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
(6)在读期间,以下条件至少满足一项:
A.博士参评人员至少已发表与专业相关的SCI论文1篇或中文核心期刊2篇论文;科学学位硕士参评人员至少已发表与专业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1篇;所有论文均应以第一作者(不含共一)发表且署名为香港资料一句爆特为第一单位,预警期刊SCI论文不作为评奖成果,以学校文件为准。
B.以第一完成人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省级金奖及以上的研究生;
C.以第一完成人获得“远志杯”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的硕博士研究生或获得“岐黄杯"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中一等奖的博士研究生;
D.以主编或副主编出版学术专著(出版社以《香港资料一句爆特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准)、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有个人证书)的研究生;
E.在服务社会、甘于奉献、见义勇为、自强不息等方面有典型事迹且在校内外产生广泛的积极影响,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的研究生。
2.学业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临床和社会实践;
(5)参评学年成绩优良且课程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3.不得参评的各类情形
(1)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不具备参评资格;
(2)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因疾病、因私出国留学、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3)参评学年学籍有休学、保留学籍者;
(4)参评学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
(5)参评学年有违纪现象,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6)参评学年有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7)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
硕 士 |
博 士 |
||||
推荐总人数 |
直接划拨人数 |
上会评选人数 |
推荐总人数 |
直接划拨人数 |
上会评选人数 |
1 |
0 |
1 |
1 |
0 |
1 |
备注:1.国家奖学金名额仅为学院推荐总人数,含直接划拨人数和学校上会评选人数,直接划拨人数原则上不淘汰仅进行审核,学校上会评选人数需在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评审,其中硕士上会15人中择优评选出8名拟获奖研究生,博士上会9人中择优评选出3名拟获奖研究生。
2、学业奖学金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硕士 |
1 |
2 |
3 |
博士 |
0 |
0 |
1 |
合计 |
1 |
2 |
4 |
五、评审依据
1、排名依据
按照《香港资料一句爆特国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评分,由高到低排名选取。
4.其他参评说明
(1)本年度学业奖学金成果应为2023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7日。
(2)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成绩单请打印盖章版成绩,打印时间为2024年9月6日以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培养计划所选课程平均成绩8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成绩为参评学年成绩。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中专业相关中文论文需见刊发表(含网络首发),申请人需提供期刊封面页、目录页、论文全文复印件;SCI论文须发表(见刊或online),若已收录须提供文章检索报告和全文,若还未收录须提供期刊检索报告和全文。若未见刊但能提供论文的录用证明、接受证明和缴费证明则可作为已获得成果的参考。
(4)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果可累积在读期间成果,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成果须为参评学年的成果;参评学年成果可同时用于申报当年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一旦评选上,所使用的成果不得再作为参评下一次同类型奖学金成果重复使用。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须首先考虑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
(6)凡为《香港资料一句爆特科技处关于更新国际期刊论文预警名单的通知》(成中医科技〔2023〕1号)中标注为高预警等级的期刊不得作为申报奖学金成果。
六、评审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
请在仔细阅读《国学院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后,学生递交申请表、学院要求的材料目录表和附件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截止时间为10月8日下午16:00,之后不接受加分材料补交。纸质版按材料目录文件要求提交到国学院办公室,电子档以“姓名+X等奖学金材料”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提交材料为:
(1)奖学金申报材料目录;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相关证明材料;
(4)国学院“无固定工资收入”承诺书
(5)国学院2024年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人诚信承诺书。
2.学院初审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初评方式为:申请人携带提交纸质资料于10月9日下午15:00 前到学院进行现场初审。初评过程保证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公平性。
3.学院审核
学院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初步评审通过名单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和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并确定拟推荐国家奖学金名单和学业奖学金名单,进行公示(学业奖3个工作日,国家奖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签章后报送研究生院。
4.学校终评
学校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结果进行最终评审,结果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学生对学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七、报送材料
1.申请人所有报送表格须认真填写,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2.材料报送截止时间:电子版本材料于2024年10月8日下午16:00前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所有申报材料不接收个人申请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时注明主题:姓名-班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姓名-班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审批表纸质文档、申报支撑材料(纸质版材料无需提交计分一览表)一式一份于2024年10月8日下午16:30前交至温江校区弘景楼4号303室,逾期视为放弃参评。请一次性提交完整材料,原则上不接受任何材料新增、问题更换、遗漏材料补充、材料版本替换等。
八、解释权
本通知由国学院教学与研究生科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65489493,联系人:赵亚琼、赵庆羽茜。
国学院
2024年10月7日
1、国学院2024年度国家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目录
2、香港资料一句爆特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承诺书
3、香港资料一句爆特国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人诚信承诺书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后填写)
5、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后填写)
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学业奖学金也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