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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

关于胡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23 09:14:4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门:

2016714日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命:

胡媛同志为药学院党委副书记;

赵凌同志为针灸推拿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副院长;

王晨同志为养生康复学院副院长;

朱鸿秋同志为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副院长;

梁鑫同志为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副院长;

饶朝龙同志为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

任玉兰同志为国学院/中医药文化中心/博物馆/古籍文献研究所副院(所)长、副主任。

张景萍同志为校纪委办公室主任;

毕明帅同志为纪检监察处副处长;

田晓放同志为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副部(处)长、校团委书记;

兰小东同志为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人民武装部副部(处)长;

唐勇同志为科技处副处长;

陈林同志为科技处副处长;

陈琼同志为对外合作处副处长;

上述新任职同志试用期为一年。

免去:

胡媛同志的人事处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王晨同志的纪检监察处办公室/信访办主任职务;

任玉兰同志的国学院/中医药文化中心/博物馆/古籍文献研究所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景萍同志的党委组织部/统战部组织科科长职务;

田晓放同志的校团委副书记兼团委办公室主任职务;

兰小东同志的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人民武装部国防教育科/军事教研室科长/主任职务。

陈林同志的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科长职务;

陈琼同志的学校党政办公室综合科科长职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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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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