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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培训

关于举办第50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12 10:39:3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学校党委党校2014年工作安排,并遵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将举办“第50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支部研究确定作为发展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并已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的教职工和学生。

二、目的要求:通过对学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增强学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理论、制度等“三个自信”,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通过党的根本宗旨、纲领、组织原则、党的纪律、入党条件和党员权利义务等等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深化学员对党的认识,强化党员意识和行为;通过多方面的实践、锻炼,促进学员联系个人思想、学习、工作实际,按照《党章》要求,增强党性修养,促使学员从思想上入党。

    三、培训时间:201447月份利用周末及其他业余时间进行教学活动,按中组部规定,学时不少于40学时。

四、培训方式:课堂教学与课外教育相结合,以专题讲座等课堂教学为主,同时结合实际开展等多种形式的课堂外教育。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把理论学习同增强党性修养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理论指导实践,开展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奉献日”活动为重点的实践活动,促使学员深刻把握新时期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内涵并落实到为民务实、推动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学习、工作、生活实践中去。集中讲授与自学、讨论交流相结合,根据学员具有一定自学能力的特点,提倡学员结合实际、联系思想积极自学、独立思考、相互交流启发,调动教学双方的积极性,提升教学效果。

本期培训班安排课堂专题教学34学时(其中必修课14学时,选修课20学时),班级主题活动8学时,小组讨论4学时,小组奉献日活动8学时,54学时。

五、学习书目:《新编入党培训教材》

    六、考核与结业:选送到党校学习的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管理规定》。培训期间旷课1学时者,取消其学籍,一年内不得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公假、病事假累计超过4学时(含4学时)者,迟到、早退超过5次者,取消参加结业考试资格。

学员的考核由卷面考试成绩、综合表现量化考核得分、选修课得分三部分构成(卷面考试成绩得分×50%+综合表现量化考核得分+选修课得分=学员最终考核得分),卷面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最终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为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

    七、注意事项:

    1. 学员推荐、审查、审批严格按照《香港资料一句爆特入党积极分子进入党委党校学习培训选送规程(试行)》执行。

2.报党校名单严格按照附件《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表》示例格式填写,并对推荐的学员进行初步分组,原则上10-20人一组,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各分党委、党总支推荐名单于49日前填好送组织部办公室(行政楼401),同时报电子版(请在学校组织部网页上下载本通知附件EXCEL电子表格,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61800051)。

   3.为规范学籍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含曾参加培训未通过考核的学员)必须按照统一要求履行相关推荐、审查程序取得学籍后,才能参加本期培训和考核,本期培训班开学后不再接受报名和推荐。

   4.为保障学员日常的学习和工作,党校的教学活动安排在业余时间进行,请学员自觉处理好党校培训与专业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关系。

5.培训使用的教材由党校统一征订,由学员自行购买,开学前按照党校办出具的缴费通知单以分党委/党总支为单位到财务处统一交纳教材费。个别经济确有困难的同学,可向选送的党委或党总支提出申请,请各分党委、党总支负责解决。

附件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表                                                                               

中共香港资料一句爆特委员会党校

                            2014年3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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